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
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
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301 次浏览 • 2021-05-13 18:04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1.可以由美国政府指定的几家外媒,如:经济学人、华尔街日报、法新社等,或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几家报刊如:路透社、时代周刊、纽约时报等,来进行国际性的新闻报道和刊登;2.也可以寻找相关的国际咨询机构:ihsmarkit、bcg、德勤、高盛等,同样会或多或少的知道国外关于国内科技互联网、金融、经济等领域的动态和资讯。
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《出版管理规定》,由境外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中国内地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或由国内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出版外国的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当事人在出版商品、出租商品、销售国际货物或服务时,可以免缴报酬。
  常规发行,不管是出版社公司自己出版,还是出口商出版,外国人出版,自己在境外书店卖给国内顾客,目前的政策都是不用缴纳增值税,进项发票免交增值税,但是销售环节要按实际成本的12%缴纳增值税。以国内某医疗类图书国际发行为例,进口价7万美金,三个地区,包括香港,东南亚各国,中国内地只要5000人民币,跟我们国内市场价比减掉各种税率之后,是18万人民币。这仅仅是发行过程中的成本,如果发行部门要给个人负责分销,再加个人税收等,就不止18万人民币了。 查看全部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1.可以由美国政府指定的几家外媒,如:经济学人、华尔街日报、法新社等,或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几家报刊如:路透社、时代周刊、纽约时报等,来进行国际性的新闻报道和刊登;2.也可以寻找相关的国际咨询机构:ihsmarkit、bcg、德勤、高盛等,同样会或多或少的知道国外关于国内科技互联网、金融、经济等领域的动态和资讯。
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《出版管理规定》,由境外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中国内地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或由国内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出版外国的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当事人在出版商品、出租商品、销售国际货物或服务时,可以免缴报酬。
  常规发行,不管是出版社公司自己出版,还是出口商出版,外国人出版,自己在境外书店卖给国内顾客,目前的政策都是不用缴纳增值税,进项发票免交增值税,但是销售环节要按实际成本的12%缴纳增值税。以国内某医疗类图书国际发行为例,进口价7万美金,三个地区,包括香港,东南亚各国,中国内地只要5000人民币,跟我们国内市场价比减掉各种税率之后,是18万人民币。这仅仅是发行过程中的成本,如果发行部门要给个人负责分销,再加个人税收等,就不止18万人民币了。
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227 次浏览 • 2021-05-04 07:03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。不过总的来说百度的小聪明还是挺多的。
  所谓美国法律没有真正保护百度,只是给了个期限让它赶紧逃走,和中国网站一样,一旦美国法律有点不爽就立刻推翻重新找马甲重新来过,非常狡猾。从美国国内的经济角度来看,百度的策略也是不错的,至少让大家知道被删贴不是不可接受的,经济学上叫做市场教育,
  如果能百度找到一个强盗,倒是一个保护百度的好主意。但如果找不到,那么百度给自己挖了个坑,还损害了普通用户的利益,岂不是更得不偿失?所以即使找到一个强盗,百度也未必真强,不是吗?这种做法我觉得应该叫做动态监管。然而靠动态监管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,还是要靠程序把权利义务制度化才能打消让百度越来越僵化的隐患。
  根本方法是加大反垄断部门监管力度。这样说来,搜索引擎制度的完善一定要从小公司下手,靠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走到巨头垄断才有可能。-但到这个程度,难度远比原来还大,毕竟这样的制度还牵涉到了后台监管的问题。百度如果再不完善制度,恐怕很难实现所谓的“动态监管”。下面说说我的感受:关于中国搜索引擎监管的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看:用户体验极差。
  本地化做的过好,导致很多用户在使用百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便利,搜索一个关键词需要预装多个浏览器和多个搜索引擎,要么者多折腾;中国搜索引擎的“技术壁垒”,百度通过技术的维度和策略的维度建立了其利益。但百度和一些客户端之间是否有技术桥梁是否产生误判,是否在技术维度对交易有约束力无法评估;百度就是希望通过高定价在交易中争取利益;至于外部独立性,百度会不会扩大以上的因素,我并不确定。
  当然我并不认为百度需要这样的“动态监管”,更不认为百度希望自己被清除。当然这里面有个案例,比如当一个公司在使用某个搜索服务,但因为某些原因,这个搜索不能用于这个公司,百度会不会干预?而另一方面,不能强制实现的搜索,其优势则容易丧失。在我国,很多私人领域搜索是不可用于公共机构,因为:1),公共机构的业务资料对外处于垄断地位,安全不容易保证,以百度这种形态,注定无法实现对公司的基本保护;2)私人业务数据数。 查看全部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。不过总的来说百度的小聪明还是挺多的。
  所谓美国法律没有真正保护百度,只是给了个期限让它赶紧逃走,和中国网站一样,一旦美国法律有点不爽就立刻推翻重新找马甲重新来过,非常狡猾。从美国国内的经济角度来看,百度的策略也是不错的,至少让大家知道被删贴不是不可接受的,经济学上叫做市场教育,
  如果能百度找到一个强盗,倒是一个保护百度的好主意。但如果找不到,那么百度给自己挖了个坑,还损害了普通用户的利益,岂不是更得不偿失?所以即使找到一个强盗,百度也未必真强,不是吗?这种做法我觉得应该叫做动态监管。然而靠动态监管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,还是要靠程序把权利义务制度化才能打消让百度越来越僵化的隐患。
  根本方法是加大反垄断部门监管力度。这样说来,搜索引擎制度的完善一定要从小公司下手,靠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走到巨头垄断才有可能。-但到这个程度,难度远比原来还大,毕竟这样的制度还牵涉到了后台监管的问题。百度如果再不完善制度,恐怕很难实现所谓的“动态监管”。下面说说我的感受:关于中国搜索引擎监管的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看:用户体验极差。
  本地化做的过好,导致很多用户在使用百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便利,搜索一个关键词需要预装多个浏览器和多个搜索引擎,要么者多折腾;中国搜索引擎的“技术壁垒”,百度通过技术的维度和策略的维度建立了其利益。但百度和一些客户端之间是否有技术桥梁是否产生误判,是否在技术维度对交易有约束力无法评估;百度就是希望通过高定价在交易中争取利益;至于外部独立性,百度会不会扩大以上的因素,我并不确定。
  当然我并不认为百度需要这样的“动态监管”,更不认为百度希望自己被清除。当然这里面有个案例,比如当一个公司在使用某个搜索服务,但因为某些原因,这个搜索不能用于这个公司,百度会不会干预?而另一方面,不能强制实现的搜索,其优势则容易丧失。在我国,很多私人领域搜索是不可用于公共机构,因为:1),公共机构的业务资料对外处于垄断地位,安全不容易保证,以百度这种形态,注定无法实现对公司的基本保护;2)私人业务数据数。

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228 次浏览 • 2021-04-12 20:47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不可以出现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名称、地名、人名或者姓名,不可以夹杂英文,但是可以把"formal"译为正式,例如“正式”就可以表示网站内容不正式,也不一定非要“在线“,例如美国的大部分网站,在网站名称上加”referral”,也就是我们说的引用,也可以是转载或者图片的使用等。
  泻药;你说的这种在线版本的跟e-mail基本差不多,都是外国的一些组织的授权出版,跟此有关的例如web2.0,dlc可以翻译成“放大版”;正式版一般是“长篇的新闻”,比如”由美国参议院的报告提供,我们发布一份报告,至少包含三万字!“这类;“名人传记、图片”翻译成“真实”,“通俗”等。
  我觉得e-mail挺好的,你把标题翻译成"remarks",在双方不方便沟通的时候(比如在中国你直接邮件告诉他应该是引用我们网站的某张图),再把"remarks"转成"e-mail",然后将这封电子邮件用于线下活动的邮件或者app就好了。iso不让把reference翻译成参考的话,没办法用e-mail的形式发出去啊...。
  很明显,
  像这种英文网站大多数都会遵循usps/gb网站英文说法,你可以把它类比为xxxx,或者bestforsale,或者availabletoxxxx这样的很直接简单的说法。而对于中文网站来说,往往会有很多很折磨人的译名。在查阅英文资料的时候尽量用英文来搜索。(欢迎关注公众号「猪小匠」关注我的公众号,一个很亲切的经济学人社交账号)祝好~。 查看全部

  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不可以出现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名称、地名、人名或者姓名,不可以夹杂英文,但是可以把"formal"译为正式,例如“正式”就可以表示网站内容不正式,也不一定非要“在线“,例如美国的大部分网站,在网站名称上加”referral”,也就是我们说的引用,也可以是转载或者图片的使用等。
  泻药;你说的这种在线版本的跟e-mail基本差不多,都是外国的一些组织的授权出版,跟此有关的例如web2.0,dlc可以翻译成“放大版”;正式版一般是“长篇的新闻”,比如”由美国参议院的报告提供,我们发布一份报告,至少包含三万字!“这类;“名人传记、图片”翻译成“真实”,“通俗”等。
  我觉得e-mail挺好的,你把标题翻译成"remarks",在双方不方便沟通的时候(比如在中国你直接邮件告诉他应该是引用我们网站的某张图),再把"remarks"转成"e-mail",然后将这封电子邮件用于线下活动的邮件或者app就好了。iso不让把reference翻译成参考的话,没办法用e-mail的形式发出去啊...。
  很明显,
  像这种英文网站大多数都会遵循usps/gb网站英文说法,你可以把它类比为xxxx,或者bestforsale,或者availabletoxxxx这样的很直接简单的说法。而对于中文网站来说,往往会有很多很折磨人的译名。在查阅英文资料的时候尽量用英文来搜索。(欢迎关注公众号「猪小匠」关注我的公众号,一个很亲切的经济学人社交账号)祝好~。

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143 次浏览 • 2021-04-07 18:01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。美国法律也可以管到中国,去到中国的同学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一下中国地震局的网站。中国地震局也可以对外部网站投放广告。国内网站都会在facebook,twitter,tumblr等公开社交平台上主动投放广告,非常多的中国广告主在投放广告。就我个人体验而言,国内网站的广告费是买到市场上的3-6倍不等。
  据我所知欧美的公司很多都不投放微信公众号的,人家认为这种是侵权行为。
  美国投放广告市场稳定,你看facebook上的广告支出就是一片大好。微信每天能稳定带来那么多广告来源,看起来投放几块钱的概率为1,但微信推广的概率(说我猜测,是不是微信投放广告里最不平衡的部分)是美国的3-6倍,请不要黑它。
  只要你明白,只要你愿意,在中国,非原创内容在全网通投放无论再怎么便宜都是你比第三方便宜,这是出于市场的规律,无可厚非。你投放的是国内还是美国,广告就是一种植入和投放,
  中国的广告形式非常简单,就是“click/go”,请注意,这里是“click/go”,还有一个就是,如果你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推广,只要访问了你要推广的网站,就会被记录到你的网站信息(就是你网站地址),如果有用户点击了你的广告,你的公司就会收到投资公司的电话,但是如果要投放到国外,除了click/go,还有其他方式么?也还是有的,比如点击你的国外网站的页面链接,但不是通过网站访问的那个方式被记录,所以非常“奇葩”。
  其他原因:你的广告比你的搜索结果页面更重要(就是除了click/go,你的搜索结果页面不给它点击的话,它一样能点开其他网站,它可以跳转到你的主页点击广告);你的广告覆盖人群比你的网站覆盖的人群要多很多(广告覆盖的人群越多,网站自然获得的流量就越多);你的广告带来的流量是国外带宽的三倍以上(国内的150mb,国外的300mb左右);你的广告选择性很强(网站上面的广告多是影视剧,大型游戏,比如这个游戏,国内的广告是大型游戏网站,海外的可能只是小型游戏网站,就像你在chinajoy上面看到的大屏幕那样,在这里看到的国外的网站只是很小一部分)上面是很多时候国外网站优先转推开发者网站的原因,请不要忽略这一点。
  比如上面这些广告是只发在pocket网站上,如果你是购买产品的国外购物网站,他们也会优先投放shopify的原创产品或者国外原创网站,当然,如果你有足够优秀的产品,也会优先选择大公司或者优秀的网站。那么,你投放在中国网站上的广告效果比在国外网站上一点也不差。如果更多的优。 查看全部

  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。美国法律也可以管到中国,去到中国的同学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一下中国地震局的网站。中国地震局也可以对外部网站投放广告。国内网站都会在facebook,twitter,tumblr等公开社交平台上主动投放广告,非常多的中国广告主在投放广告。就我个人体验而言,国内网站的广告费是买到市场上的3-6倍不等。
  据我所知欧美的公司很多都不投放微信公众号的,人家认为这种是侵权行为。
  美国投放广告市场稳定,你看facebook上的广告支出就是一片大好。微信每天能稳定带来那么多广告来源,看起来投放几块钱的概率为1,但微信推广的概率(说我猜测,是不是微信投放广告里最不平衡的部分)是美国的3-6倍,请不要黑它。
  只要你明白,只要你愿意,在中国,非原创内容在全网通投放无论再怎么便宜都是你比第三方便宜,这是出于市场的规律,无可厚非。你投放的是国内还是美国,广告就是一种植入和投放,
  中国的广告形式非常简单,就是“click/go”,请注意,这里是“click/go”,还有一个就是,如果你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推广,只要访问了你要推广的网站,就会被记录到你的网站信息(就是你网站地址),如果有用户点击了你的广告,你的公司就会收到投资公司的电话,但是如果要投放到国外,除了click/go,还有其他方式么?也还是有的,比如点击你的国外网站的页面链接,但不是通过网站访问的那个方式被记录,所以非常“奇葩”。
  其他原因:你的广告比你的搜索结果页面更重要(就是除了click/go,你的搜索结果页面不给它点击的话,它一样能点开其他网站,它可以跳转到你的主页点击广告);你的广告覆盖人群比你的网站覆盖的人群要多很多(广告覆盖的人群越多,网站自然获得的流量就越多);你的广告带来的流量是国外带宽的三倍以上(国内的150mb,国外的300mb左右);你的广告选择性很强(网站上面的广告多是影视剧,大型游戏,比如这个游戏,国内的广告是大型游戏网站,海外的可能只是小型游戏网站,就像你在chinajoy上面看到的大屏幕那样,在这里看到的国外的网站只是很小一部分)上面是很多时候国外网站优先转推开发者网站的原因,请不要忽略这一点。
  比如上面这些广告是只发在pocket网站上,如果你是购买产品的国外购物网站,他们也会优先投放shopify的原创产品或者国外原创网站,当然,如果你有足够优秀的产品,也会优先选择大公司或者优秀的网站。那么,你投放在中国网站上的广告效果比在国外网站上一点也不差。如果更多的优。
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301 次浏览 • 2021-05-13 18:04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1.可以由美国政府指定的几家外媒,如:经济学人、华尔街日报、法新社等,或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几家报刊如:路透社、时代周刊、纽约时报等,来进行国际性的新闻报道和刊登;2.也可以寻找相关的国际咨询机构:ihsmarkit、bcg、德勤、高盛等,同样会或多或少的知道国外关于国内科技互联网、金融、经济等领域的动态和资讯。
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《出版管理规定》,由境外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中国内地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或由国内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出版外国的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当事人在出版商品、出租商品、销售国际货物或服务时,可以免缴报酬。
  常规发行,不管是出版社公司自己出版,还是出口商出版,外国人出版,自己在境外书店卖给国内顾客,目前的政策都是不用缴纳增值税,进项发票免交增值税,但是销售环节要按实际成本的12%缴纳增值税。以国内某医疗类图书国际发行为例,进口价7万美金,三个地区,包括香港,东南亚各国,中国内地只要5000人民币,跟我们国内市场价比减掉各种税率之后,是18万人民币。这仅仅是发行过程中的成本,如果发行部门要给个人负责分销,再加个人税收等,就不止18万人民币了。 查看全部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你翻墙吧,会比较方便1.可以由美国政府指定的几家外媒,如:经济学人、华尔街日报、法新社等,或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几家报刊如:路透社、时代周刊、纽约时报等,来进行国际性的新闻报道和刊登;2.也可以寻找相关的国际咨询机构:ihsmarkit、bcg、德勤、高盛等,同样会或多或少的知道国外关于国内科技互联网、金融、经济等领域的动态和资讯。
 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《出版管理规定》,由境外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中国内地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或由国内机构或个人自愿出版、出租出版外国的公民自制图书发行的图书,当事人在出版商品、出租商品、销售国际货物或服务时,可以免缴报酬。
  常规发行,不管是出版社公司自己出版,还是出口商出版,外国人出版,自己在境外书店卖给国内顾客,目前的政策都是不用缴纳增值税,进项发票免交增值税,但是销售环节要按实际成本的12%缴纳增值税。以国内某医疗类图书国际发行为例,进口价7万美金,三个地区,包括香港,东南亚各国,中国内地只要5000人民币,跟我们国内市场价比减掉各种税率之后,是18万人民币。这仅仅是发行过程中的成本,如果发行部门要给个人负责分销,再加个人税收等,就不止18万人民币了。
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227 次浏览 • 2021-05-04 07:03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。不过总的来说百度的小聪明还是挺多的。
  所谓美国法律没有真正保护百度,只是给了个期限让它赶紧逃走,和中国网站一样,一旦美国法律有点不爽就立刻推翻重新找马甲重新来过,非常狡猾。从美国国内的经济角度来看,百度的策略也是不错的,至少让大家知道被删贴不是不可接受的,经济学上叫做市场教育,
  如果能百度找到一个强盗,倒是一个保护百度的好主意。但如果找不到,那么百度给自己挖了个坑,还损害了普通用户的利益,岂不是更得不偿失?所以即使找到一个强盗,百度也未必真强,不是吗?这种做法我觉得应该叫做动态监管。然而靠动态监管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,还是要靠程序把权利义务制度化才能打消让百度越来越僵化的隐患。
  根本方法是加大反垄断部门监管力度。这样说来,搜索引擎制度的完善一定要从小公司下手,靠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走到巨头垄断才有可能。-但到这个程度,难度远比原来还大,毕竟这样的制度还牵涉到了后台监管的问题。百度如果再不完善制度,恐怕很难实现所谓的“动态监管”。下面说说我的感受:关于中国搜索引擎监管的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看:用户体验极差。
  本地化做的过好,导致很多用户在使用百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便利,搜索一个关键词需要预装多个浏览器和多个搜索引擎,要么者多折腾;中国搜索引擎的“技术壁垒”,百度通过技术的维度和策略的维度建立了其利益。但百度和一些客户端之间是否有技术桥梁是否产生误判,是否在技术维度对交易有约束力无法评估;百度就是希望通过高定价在交易中争取利益;至于外部独立性,百度会不会扩大以上的因素,我并不确定。
  当然我并不认为百度需要这样的“动态监管”,更不认为百度希望自己被清除。当然这里面有个案例,比如当一个公司在使用某个搜索服务,但因为某些原因,这个搜索不能用于这个公司,百度会不会干预?而另一方面,不能强制实现的搜索,其优势则容易丧失。在我国,很多私人领域搜索是不可用于公共机构,因为:1),公共机构的业务资料对外处于垄断地位,安全不容易保证,以百度这种形态,注定无法实现对公司的基本保护;2)私人业务数据数。 查看全部
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但是这不是必然的。不过总的来说百度的小聪明还是挺多的。
  所谓美国法律没有真正保护百度,只是给了个期限让它赶紧逃走,和中国网站一样,一旦美国法律有点不爽就立刻推翻重新找马甲重新来过,非常狡猾。从美国国内的经济角度来看,百度的策略也是不错的,至少让大家知道被删贴不是不可接受的,经济学上叫做市场教育,
  如果能百度找到一个强盗,倒是一个保护百度的好主意。但如果找不到,那么百度给自己挖了个坑,还损害了普通用户的利益,岂不是更得不偿失?所以即使找到一个强盗,百度也未必真强,不是吗?这种做法我觉得应该叫做动态监管。然而靠动态监管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,还是要靠程序把权利义务制度化才能打消让百度越来越僵化的隐患。
  根本方法是加大反垄断部门监管力度。这样说来,搜索引擎制度的完善一定要从小公司下手,靠社会化的解决方案走到巨头垄断才有可能。-但到这个程度,难度远比原来还大,毕竟这样的制度还牵涉到了后台监管的问题。百度如果再不完善制度,恐怕很难实现所谓的“动态监管”。下面说说我的感受:关于中国搜索引擎监管的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看:用户体验极差。
  本地化做的过好,导致很多用户在使用百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便利,搜索一个关键词需要预装多个浏览器和多个搜索引擎,要么者多折腾;中国搜索引擎的“技术壁垒”,百度通过技术的维度和策略的维度建立了其利益。但百度和一些客户端之间是否有技术桥梁是否产生误判,是否在技术维度对交易有约束力无法评估;百度就是希望通过高定价在交易中争取利益;至于外部独立性,百度会不会扩大以上的因素,我并不确定。
  当然我并不认为百度需要这样的“动态监管”,更不认为百度希望自己被清除。当然这里面有个案例,比如当一个公司在使用某个搜索服务,但因为某些原因,这个搜索不能用于这个公司,百度会不会干预?而另一方面,不能强制实现的搜索,其优势则容易丧失。在我国,很多私人领域搜索是不可用于公共机构,因为:1),公共机构的业务资料对外处于垄断地位,安全不容易保证,以百度这种形态,注定无法实现对公司的基本保护;2)私人业务数据数。

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228 次浏览 • 2021-04-12 20:47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不可以出现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名称、地名、人名或者姓名,不可以夹杂英文,但是可以把"formal"译为正式,例如“正式”就可以表示网站内容不正式,也不一定非要“在线“,例如美国的大部分网站,在网站名称上加”referral”,也就是我们说的引用,也可以是转载或者图片的使用等。
  泻药;你说的这种在线版本的跟e-mail基本差不多,都是外国的一些组织的授权出版,跟此有关的例如web2.0,dlc可以翻译成“放大版”;正式版一般是“长篇的新闻”,比如”由美国参议院的报告提供,我们发布一份报告,至少包含三万字!“这类;“名人传记、图片”翻译成“真实”,“通俗”等。
  我觉得e-mail挺好的,你把标题翻译成"remarks",在双方不方便沟通的时候(比如在中国你直接邮件告诉他应该是引用我们网站的某张图),再把"remarks"转成"e-mail",然后将这封电子邮件用于线下活动的邮件或者app就好了。iso不让把reference翻译成参考的话,没办法用e-mail的形式发出去啊...。
  很明显,
  像这种英文网站大多数都会遵循usps/gb网站英文说法,你可以把它类比为xxxx,或者bestforsale,或者availabletoxxxx这样的很直接简单的说法。而对于中文网站来说,往往会有很多很折磨人的译名。在查阅英文资料的时候尽量用英文来搜索。(欢迎关注公众号「猪小匠」关注我的公众号,一个很亲切的经济学人社交账号)祝好~。 查看全部

  【猪小匠】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怎么办?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不可以出现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名称、地名、人名或者姓名,不可以夹杂英文,但是可以把"formal"译为正式,例如“正式”就可以表示网站内容不正式,也不一定非要“在线“,例如美国的大部分网站,在网站名称上加”referral”,也就是我们说的引用,也可以是转载或者图片的使用等。
  泻药;你说的这种在线版本的跟e-mail基本差不多,都是外国的一些组织的授权出版,跟此有关的例如web2.0,dlc可以翻译成“放大版”;正式版一般是“长篇的新闻”,比如”由美国参议院的报告提供,我们发布一份报告,至少包含三万字!“这类;“名人传记、图片”翻译成“真实”,“通俗”等。
  我觉得e-mail挺好的,你把标题翻译成"remarks",在双方不方便沟通的时候(比如在中国你直接邮件告诉他应该是引用我们网站的某张图),再把"remarks"转成"e-mail",然后将这封电子邮件用于线下活动的邮件或者app就好了。iso不让把reference翻译成参考的话,没办法用e-mail的形式发出去啊...。
  很明显,
  像这种英文网站大多数都会遵循usps/gb网站英文说法,你可以把它类比为xxxx,或者bestforsale,或者availabletoxxxx这样的很直接简单的说法。而对于中文网站来说,往往会有很多很折磨人的译名。在查阅英文资料的时候尽量用英文来搜索。(欢迎关注公众号「猪小匠」关注我的公众号,一个很亲切的经济学人社交账号)祝好~。

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
网站优化优采云 发表了文章 • 0 个评论 • 143 次浏览 • 2021-04-07 18:01 • 来自相关话题

  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。美国法律也可以管到中国,去到中国的同学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一下中国地震局的网站。中国地震局也可以对外部网站投放广告。国内网站都会在facebook,twitter,tumblr等公开社交平台上主动投放广告,非常多的中国广告主在投放广告。就我个人体验而言,国内网站的广告费是买到市场上的3-6倍不等。
  据我所知欧美的公司很多都不投放微信公众号的,人家认为这种是侵权行为。
  美国投放广告市场稳定,你看facebook上的广告支出就是一片大好。微信每天能稳定带来那么多广告来源,看起来投放几块钱的概率为1,但微信推广的概率(说我猜测,是不是微信投放广告里最不平衡的部分)是美国的3-6倍,请不要黑它。
  只要你明白,只要你愿意,在中国,非原创内容在全网通投放无论再怎么便宜都是你比第三方便宜,这是出于市场的规律,无可厚非。你投放的是国内还是美国,广告就是一种植入和投放,
  中国的广告形式非常简单,就是“click/go”,请注意,这里是“click/go”,还有一个就是,如果你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推广,只要访问了你要推广的网站,就会被记录到你的网站信息(就是你网站地址),如果有用户点击了你的广告,你的公司就会收到投资公司的电话,但是如果要投放到国外,除了click/go,还有其他方式么?也还是有的,比如点击你的国外网站的页面链接,但不是通过网站访问的那个方式被记录,所以非常“奇葩”。
  其他原因:你的广告比你的搜索结果页面更重要(就是除了click/go,你的搜索结果页面不给它点击的话,它一样能点开其他网站,它可以跳转到你的主页点击广告);你的广告覆盖人群比你的网站覆盖的人群要多很多(广告覆盖的人群越多,网站自然获得的流量就越多);你的广告带来的流量是国外带宽的三倍以上(国内的150mb,国外的300mb左右);你的广告选择性很强(网站上面的广告多是影视剧,大型游戏,比如这个游戏,国内的广告是大型游戏网站,海外的可能只是小型游戏网站,就像你在chinajoy上面看到的大屏幕那样,在这里看到的国外的网站只是很小一部分)上面是很多时候国外网站优先转推开发者网站的原因,请不要忽略这一点。
  比如上面这些广告是只发在pocket网站上,如果你是购买产品的国外购物网站,他们也会优先投放shopify的原创产品或者国外原创网站,当然,如果你有足够优秀的产品,也会优先选择大公司或者优秀的网站。那么,你投放在中国网站上的广告效果比在国外网站上一点也不差。如果更多的优。 查看全部

  中国地震局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,去到中国
  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。美国法律也可以管到中国,去到中国的同学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一下中国地震局的网站。中国地震局也可以对外部网站投放广告。国内网站都会在facebook,twitter,tumblr等公开社交平台上主动投放广告,非常多的中国广告主在投放广告。就我个人体验而言,国内网站的广告费是买到市场上的3-6倍不等。
  据我所知欧美的公司很多都不投放微信公众号的,人家认为这种是侵权行为。
  美国投放广告市场稳定,你看facebook上的广告支出就是一片大好。微信每天能稳定带来那么多广告来源,看起来投放几块钱的概率为1,但微信推广的概率(说我猜测,是不是微信投放广告里最不平衡的部分)是美国的3-6倍,请不要黑它。
  只要你明白,只要你愿意,在中国,非原创内容在全网通投放无论再怎么便宜都是你比第三方便宜,这是出于市场的规律,无可厚非。你投放的是国内还是美国,广告就是一种植入和投放,
  中国的广告形式非常简单,就是“click/go”,请注意,这里是“click/go”,还有一个就是,如果你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推广,只要访问了你要推广的网站,就会被记录到你的网站信息(就是你网站地址),如果有用户点击了你的广告,你的公司就会收到投资公司的电话,但是如果要投放到国外,除了click/go,还有其他方式么?也还是有的,比如点击你的国外网站的页面链接,但不是通过网站访问的那个方式被记录,所以非常“奇葩”。
  其他原因:你的广告比你的搜索结果页面更重要(就是除了click/go,你的搜索结果页面不给它点击的话,它一样能点开其他网站,它可以跳转到你的主页点击广告);你的广告覆盖人群比你的网站覆盖的人群要多很多(广告覆盖的人群越多,网站自然获得的流量就越多);你的广告带来的流量是国外带宽的三倍以上(国内的150mb,国外的300mb左右);你的广告选择性很强(网站上面的广告多是影视剧,大型游戏,比如这个游戏,国内的广告是大型游戏网站,海外的可能只是小型游戏网站,就像你在chinajoy上面看到的大屏幕那样,在这里看到的国外的网站只是很小一部分)上面是很多时候国外网站优先转推开发者网站的原因,请不要忽略这一点。
  比如上面这些广告是只发在pocket网站上,如果你是购买产品的国外购物网站,他们也会优先投放shopify的原创产品或者国外原创网站,当然,如果你有足够优秀的产品,也会优先选择大公司或者优秀的网站。那么,你投放在中国网站上的广告效果比在国外网站上一点也不差。如果更多的优。

官方客服QQ群

微信人工客服

QQ人工客服


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