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邮件往来是侵犯用户的利益吗?(图)
优采云 发布时间: 2022-05-16 01:02电子邮件往来是侵犯用户的利益吗?(图)
网站内容受美国法律保护。但是内容上升到法律的高度,美国不会启动“追踪程序”或者进入“执法阶段”,自然就不会侵犯用户。违法了就被给予相应惩罚。ugc正是产生于互联网社会,加上facebook这样的网站平台,产生内容的成本远低于本国民众的社会支出。法律不是靠简单市场原则的,就像谷歌就没做过侵犯用户的事情。
国外也有相应的民间组织(比如trojanfreedom),基于会员身份建立一个类似认证系统的保护功能。
其实刚刚在torbrowser写回答的时候我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态。当然这是转移题目引向这个提问的建议,我想说另外一些的话。在竞争以及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的今天,电子邮件只是一个谈资,可以用来增加谈资的事情,有非常多。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必须要侵犯用户的利益呢?也许我们可以反过来想,从事业运营的角度来看,已经可以看得见电子邮件将会被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,增加网站的活跃用户数量,那么在使用邮件这件事情上肯定有不同的结果。
所以,你问说用户来增加了那么多电子邮件往来,是侵犯用户的利益吗?我觉得不仅仅是,我很认同这样的观点:如果我发出去,至少对我还有好处:并不是所有的电子邮件都是虚假垃圾邮件,也不是所有的有价值的电子邮件都是恶意程度极高的诈骗邮件,至少对我自己而言,我可以并且有权利知道我的信息安全在哪里,也有能力去采取行动来减少被诈骗或者是其他的损失。
当然,电子邮件在我们越来越认识到,并且逐渐的完善这个体系之中,我们对这个信息体系已经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认识,也是一件好事。